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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八十多万老人可办《优待证》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2月13日 10:31 长江日报

  实习生 周文峰 记者 王南方

  已历10年的《武汉市老年人优待证》办证和优惠办法出现重大调整。日前,市政府办公厅下发文件,将办证下限由 原来的70周岁,统一调整为60周岁。据市老龄委介绍,我市受益老年人由目前的30余万人,增加到80多万人。

  老年人的优待项目,在原来基础上新增4项:

  60-69周岁老年人进入各类公园(不包括园中园)、风景区,门票半价优惠,70周岁以上老年人门票免费;6 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进入收费公共厕所。

  65周岁以上老年人持证免费乘坐部分市内公共电(汽)车和部分过江轮渡。

  60-69周岁老年人免交村提留款、乡镇统筹款中按人头负担的部分;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额免交村提留款、乡 镇统筹款。

  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按月享受不低于100元的长寿保健费和生活补助费。

  今年早些时候,湖北省曾出台《关于老年人享受优待服务的规定》,武汉市少数单位执行不到位,群众有意见。12 日,市老龄委有关负责人说,市政府文件的下发,有利于省市政策衔接和落实。他透露,将在适当时候,联合新闻单位,调查 老年人优待政策的执行情况。

  新政策的文件规定,从今日起,武汉市80多万老年人可凭身份证或户口簿,自己或请亲属代理,到所在居委会登记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交纳一张1寸登记照片和4元工本费。市老龄委将统一办证。

  原70周岁老年人已办理的优待证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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