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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再次公布举报电话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2月15日 15:19 新华通讯社

  新华社北京12月15日电:(记者丛亚平)为了确保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第二批降低行政收费通知的贯彻执行, 全国海关再次在收费窗口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其中海关总署的举报电话是(010)65195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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