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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 潜山县公安局林业分局一举破获了两起非法收购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蛇案件,捣毁了两窝点,收缴了7 60公斤蛇的活体。11月27日,该县林业公安分局根据《安徽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对有关责 任人作出了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分别罚款9.5万元、8万元的决定。 11月24日17时30分,潜山县公安局天柱林业派出所办公室电话铃急骤响起,有人报告古井乡五坂村陶毛头家 收购了千把斤的蛇,晚上有可能要外运。派出所副所长余海兵接完电话随即向县林业公安分局局长江汉作了详细汇报。 17时50分,江汉局长和陈庭胜教导员带领10名干警兵分三路,对陶毛头姐夫李某、陶爱国和陶毛头三户进行突 击检查,都未发现蛇的踪迹。最后大家聚集在陶毛头家,再次重点检查。民警葛红建发现墙壁上有壁柜可疑,将壁柜上东西拿 下后,抽下中间隔板,后板可以移动,移动后板用手电筒一照往里一瞧,里面是暗室,里面共有49袋蛇,计330公斤。干 警当晚将蛇和陶毛头带至天柱林业派出所。审讯一开始就陷入僵局,将近一个小时后,在干警们的政策攻势下,陶终于供述了 自己猎捕和收购蛇的违法事实,并检举了其他人有非法收购蛇的嫌疑。 干警们再次突击行动,连夜到城西高集村操小汪家,检查发现厨房后边房放着三袋蛇,并在二楼东边房查获60多袋 ,共430公斤。(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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