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新闻 > 中新社 > 新闻报道
 


我国将颁布实施《艾滋病防治条例》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2月2日 03:05 中新社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一日电(记者曾利明)为使中国的艾滋病防治工作沿着法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发展, 国家卫生部起草的《艾滋病防治条例》初稿已经完成,正在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争取早日颁布实施。  这是中国卫生部副 部长殷大奎今天在此间召开的全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性病总结表彰大会上透露的信息。

  随着中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逐年增多,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管理和防治艾滋病性病的宣传 ,已成为一项重要工作。为此,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全国开始贯彻实施《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 00)》,先后发布了《关于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管理意见》、《预防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原则》、《国家有 关部委(团体)关于预防艾滋病性病工作职责》、《血站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为全国开展艾滋病 性病防治工作提供了依据。

  殷大奎称,根据上述文件,目前全国已有十九个省、市、自治区设立了以政府领导牵头、多部门组成的的省级艾 滋病性病防治协调会议制度;已有八个省转发了全国规划,二十五个省制定了或正在制定省级中长期规划。大部分省根据当地 实际情况,确定了预防和控制目标,制定了对策措施。全国有二十九个省、市、自治区有一定的艾滋病防治经费;其中有十八 个省的财政建立了艾滋病专项经费。

  殷大奎透露,目前全国省一级每年用于艾滋病防治的经费总合约为一千万元人民币,加上中央每年投入的一千五 百万元和部分地县的投入,估计全国每年用于艾滋病防治投入资金不超过三千万元人民币。


相关报道: 卫生部官员称中国艾滋病防治工作问题多
相关报道: 上海口岸已检测发现艾滋病感染者70余例
相关报道: 2000年全球“艾滋病孤儿”将达1300万
相关报道: 图文:世界艾滋病日前夕的孩子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中新社 > 新闻报道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Copyright(C) 1999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