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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首部地方性消防法规昨起实施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2月23日 13:27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陈明光,通讯员李任华、黎夏舒) 我省首部地方性消防法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办法》昨起颁布实施。各级公安机关自即日起,将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对火灾隐患严重拒不整改者予以重罚。

  该《办法》规定,有重大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最高罚款可高达15万元。《办法》还明确规定,对建筑工程设计未 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建筑工程竣工时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以及擅自降低 消防技术标准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施工,责令限期整改而逾期不改的,罚款 额为工程概算的1.5%。

  我省今年接二连三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防盗网成了帮凶。对此,《办法》规定:人员密集的生产车间 、员工集体宿舍、公众聚集场所不得安装防盗网,但符合紧急疏散要求、不影响灭火救援的除外。此外,《办法》还对违反消 防法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对单位的罚款额度为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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