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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纪委官员:地铁质量与陈清泉受贿案无关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2月24日 14:00 中新社网站

  广州12月23日消息:广州市纪委、市监察局今天就查处原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总经理兼 市地铁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清泉受贿案告诉记者:不能因为广州地铁总公司出了陈清泉等几个腐败分子,就怀疑甚至否定整 个广州地铁一号线的工程质量。

  陈清泉涉嫌于1997年4月至1999年2月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达人民币50多万元。1999年 8月23日,陈清泉被免去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11月30日,市纪委决定给予陈清泉开除党籍处分,报市委审批。市 检察院已对陈清泉立案侦查。

  据《人民日报》华南版报道,广州市纪委指出,陈清泉将受到法律制裁,完全是他咎由自取。但陈清泉案却被个 别境内外新闻媒体所炒作,称:“广州地铁一号线工程有可能成为国内最大宗的‘豆腐渣’工程。中央已指令国务院多个部门 会同广东省、广州市政府以及工程专家,组成专案调查小组调查”。这纯属无稽之谈。

  广州市纪委官员说,广州地铁一号线工程与陈清泉案并无必然的联系。为确保工程质量,广州地铁本着“公正、 公开、公平”的原则,按国际惯例实行招标投标,选择国内外最优秀的施工队伍,确保了对广州地铁的投资、工期尤其是工程 质量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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