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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在京绑架人质“撕票”的罪犯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2月26日 17:04 北京晚报

  长春消息 12月15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发生在该市的特大绑架、杀人、抢劫、盗窃案,苏 玉琛、苏玉卫、张永彬犯绑架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被一审判处死刑。同时,张继臣、孟庆国因犯非法买卖枪支 、弹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5年;房海玲犯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苏玉琛、苏玉卫和张永彬,均是长春市无业人员。苏玉琛与其兄苏玉卫为了发财,分别于1998年4月9日、 11月21日和今年9月14日,先后在该市高速公路客运站、朝阳区某居民小区附近等地,绑架并杀害了中学生叶某、邹某 和魏某,共勒索人民币20万元。这期间,苏氏兄弟还伙同无业人员张永彬,分别于1998年12月21日晚、今年7月2 8日晚,在该市二道区吉盛花园小区、南关区卫星广场附近,绑架了某银行职员姜某、某专科学校女学生张某和某单位干部刘 某,三名歹徒向人质家属勒索钱财的同时,残忍地将人质全部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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