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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2月2日消息:国家税务总局日前针对一些地方的模糊认识再次明确指出,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利息征收个人所 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属于企业债券,不属于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 的金融债券,因此,个人持有中国铁路建设债券而取得的利息不属于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必须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位负责人强调,债券持有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发行债券的单位在债券持有人兑现时代扣代缴。发行债券 的单位没有代扣代缴税款或为纳税人承担税款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由发行债券的 单位缴纳应扣税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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