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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舜”轮沉船第一笔保险赔款给付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2月4日 08:07 中新社网站

  上海十二月三日消息:据总部在上海的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提供的消息,这家保险公司烟台分公司日前为“11 .24”特大海难事故中沉没的“大舜”轮所载货物,向船主烟大轮渡公司预付了二百万元赔款。这是海难事故发生后给付的 第一笔保险赔款。

  十一月二十四日十七时,太保烟台分公司在接到“大舜”轮出险的报案后,立即派员在烟大轮渡公司值守,关注 险情。当日二十三时五十五分,“大舜“轮在烟台附近沉没后,太保烟台分公司迅速调集车辆,派出十二名专业人员前往事故 地点参加救助。太保总公司和主管山东业务的济南分公司也派员急赴现场指导开展理赔。

  经查,沉没的“大舜”轮所载六十一辆汽车及车载货物,由船主统一向太保公司投保了货物运输险,总保额三百 零五万元。

  据新华社报道,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有关负责人说,在预付首笔赔款后,太保公司正在继续参与海难善后工作。 目前,打捞工作正在进行,一旦具体损失确定,太保公司还将及时赔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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