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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吴菲)我市交管部门日前决定,在城区内14个路口实施机动车提前右转弯。机动车在驶入这些路口时 ,可以按右转弯导向标志借用非机动车道完成右转弯,而不用等信号灯。 实施此项规定的路口有红照壁、跳伞塔、人民西路、水碾河、锦江宾馆、老南门大桥、人民北路、梁家巷、新鸿路路 口、西门车站、中医学院、八宝街、成都剧场、红星路路口等14个。 提醒驾驶员注意的是,机动车提前右转弯驶入非机动车道属于“借道通行”,应在避让非机动车的情况下缓速行驶, 右转后一时无法驶出非机动车道的可驶至最近的一个绿化带出口驶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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