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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处成立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2月9日 16:07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广州市妇联昨天为羊城妇孺办了一件大好事---广州市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处正式挂牌成立。即日起,贫弱 妇孺可申请享受免费法律服务了。

  该援助处的援助对象主要是拥有广州市常住户口或暂住证的贫困妇女儿童。申请人必须是广州市司法机关或仲裁 机构已受理案件的当事人,且在案件中确有合法权益需要通过或必须通过委托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并经审查确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申请人的经济收入状况也符合当年经济审查标准。此外,该处还通过法律咨询、来电、来信、来访等渠道为广大的妇女儿童 提供法律指导。  (谢艳霞 唐海峻 林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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