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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七月二十日电(记者 曾利明)国家卫生部今天向外界公布了《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八条规定制定的该暂行办法共有七章四十四条,对医师资格考试的组织管理、 报考程序、实践技能考试、医学综合笔试以及处罚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办法明确:医师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执业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 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四类。 考试方式分为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 医师资格考试方式的具体内容和方案由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制定。 医师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由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确定,提前三个月向社会公 告。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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