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新闻 > 华声报 > 新闻报道 |
本报讯: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发出刑事裁定书,驳回徐奉禄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至此,发生在该省石首 市的一起刑讯逼供致死人命案划上句号。 1998年4月3日下午5时许,石首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徐奉禄、检察员刘志明以找石首市供电局副局长、市劳 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王崇高核实几张发票为名,将其带到一私人住宅,与先期在此等候的反贪局副局长曹光荣一起,在未办 理任何法律手续,也没有立案的情况下,采取刑讯逼供的手段逼其交待问题。王在被非法拘禁逼供29小时,身上留下27处 伤痕后,于次日下午10时30分含怨离开人世,终年53岁。 案发后,新华社等新闻单位对此案的详情作了大篇幅报道,中央有关领导先后对此案作出批示。 今年2月3日,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3月3日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 徐奉禄有期徒刑10年,刘志明、曹光荣有期徒刑7年。判决后,三被告不服,分别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 (《民主与法制》)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华声报 > 新闻报道 |
Copyright(C) 1999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