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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边防分局巨额贪污受贿案昨日开庭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8月19日 13:55 广州日报

  本报东莞讯: 昨天上午,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原东莞市边防分局局长黄少平、副局长王惠棠等人的巨额 贪污受贿一案。

  此案是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局侦查终结,后交由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牵涉关联的还有三宗受 贿案,分别是原边防分局边境科正排级干事黄志辉受贿人民币11万;前边防分局正连级参谋罗群帮受贿19万5千;前边防 分局边境科副连级参谋邝建军受贿15万,在此之前,这三人已单独立案,公开审理,他们对自己的罪行已坦白供认。

  上梁不正下梁歪,东莞边防分局局长黄少平在短短的一年多的任期内,疯狂贪污受贿,共贪污人民币10万2千9百 元,受贿人民币46万元,港币3万元,致使警务松弛,纪律涣散,多人收受贿赂而落入法网。如副局长王惠棠,共贪污受贿 人民币37万,港币3万,就让我们来看看这些蛀虫是如何腐蚀我们的边防雄关的的吧。

  1997年8月,边防分局查扣了于锦鸿四个货柜的汽车配件,于锦鸿向边防分局边境科副科长廖寿林?另案处理求 情,双方商定:边防分局收取于锦鸿担保金人民币26万元,不开收据,即可将所扣货物放行。8月26日,后勤科副科长利 惠堂将收取的26万现金存入其个人账户,廖寿林向黄少平、王惠棠提出将担保金分掉,黄、王两人各得7万,廖、利两人各 得6万,一笔肮脏的交易就这样完成了。

  1997年9月,边防分局又查扣了广州市某装饰公司的44个货柜,负责处理此事的廖寿林经请示黄、王二人后, 与对方经理商定:边防分局收取担保金人民币110万元后将货物放行,对于另给人民币120万元“饮茶费”。廖寿林将其 中的20万交给了黄少平,由于当时王惠棠出外学习,事后廖把一个内存人民币26万元的存折交给了王惠棠。

  在昨天的审判庭上,被告人黄少平、王惠棠、利惠堂三人都基本对起诉的内容坦白供认,并积极退出全部赃款。黄少 平的律师提出黄的行为仅是贪污,而不是受贿,也不是索贿。王惠棠的律师则陈述王只是被动的收受贿赂。律师们还纷纷代三 位被告人向审判长求情,希望能在他们退出全部赃款的同时予以宽大处理。 (记者吕继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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