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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海海事法院挂牌成立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8月19日 21:41 中新社

  中新社北海八月十九日电(记者 谢小麟)中国第十家海事法院——北海海事法院,今天上午在此间正式挂牌成立。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文称,北海海事法院的设立,标志着中国海事法院已经形成一个合理的布局和完整的司法管辖体 系。

  据悉,自一九八四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已先后在 广州、上海、青岛、天津、大连、武汉、厦门、海口和宁波设立了海事法院。十多年来,海事审判作为一项新的审判业务,已 与刑事、民事、经济和行政审判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成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去年底,全国海事法院共 受理一审海事、海商案件二万六千多件,审结诉讼标的逾二百亿元人民币,对行使国家主权、保障经济发展和维护海上运输秩 序,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北海海事法院首任院长伍载阳介绍说,北海海事法院管辖广西壮族自治区所属的港口和水域以及北部湾海域及其岛屿 和水域内发生的一切海事海商案件,与广州海事法院的管辖区以英罗湾河道中心线为界,河道中心线及其延伸海域以西,包括 乌泥岛、涠洲岛、斜阳岛,均属北海海事法院管辖。

  中共广西区委副书记马庆生在今天的挂牌成立大会上称,广西背靠大西南,南濒北部湾,是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 中唯一集沿海、沿边、沿江优势于一体的自治区。北海海事法院的成立,结束了广西具有辽阔海域、优良港口却长期没有海事 法院的滞后局面,对于行使国家主权,及时解决本区域内海事海商纠纷、维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广西良好的法制环 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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