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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枪决一批爆炸罪犯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8月21日 01:14 中新社

  中新社广州八月二十日电 (莫非 刘年夫)广东法院对爆炸罪犯严惩不贷,今天将爆炸罪犯刘业忠、周杜泉、周焕 玲、朱志华等依法执行枪决。

  今天上午,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汕头五市中级法院及其所辖有关基层人民法院统一召开宣判执行大会,对十四 件爆炸案件二十六名罪犯进行公开宣判。除刘业忠等四人被依法判处死刑、执行枪决外,犯罪分子李仲瑜被判处死缓,另有两 名犯罪分子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犯罪分子被判处四年以上有期徒刑。

  据广东省高级法院副院长刘清海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近年来,广东爆炸案件呈上升趋势,犯罪分子气焰嚣张,作案 手段多样化,情节恶劣,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危害。今年一至七月,全省法院受理爆炸案件三十二件四十五人,比去 年全年受理数还多百分之四十。

  今天集中宣判执行的案件中,犯罪分子有的为勒索巨额钱财,引爆炸弹;有的专门以酒楼、餐厅、商场、居民住宅为 作案目标,连续实施爆炸犯罪;有的为泄愤报复,竟然爆炸杀人;有的既实施爆炸犯罪,又抢劫、杀人,罪行累累。

  罪犯周杜泉,为恐吓、 报复与其表妹夫生意上有矛盾的某家具店主曾某,竟将一捆炸药放在家具店门口引爆,将商 店卷闸门炸坏。更为恶劣的是,周杜泉伙同周焕玲,于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八年间,先后六次持枪抢劫、杀人,劫取人民币一 万五千多元、小货车一辆等,开枪杀害七人、打伤七人,甚至两次将盘查的民警陈某等四人打伤,抢去微型冲锋枪、手枪和子 弹。周杜泉、周焕玲均被依法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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