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网新闻中心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新闻 > 中新社 > 新闻报道
 


陈滋英强调,台湾在澳某机构拒不改名是不行的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8月21日 01:19 中新社

  中新社北京八月二十日电(记者 董会峰)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陈滋英今天在此间强调,台湾在澳门的 某个机构,其名称既违反一个中国的原则,又不符合“钱七条”的有关要求,拒不更改是不行的。

  陈滋英是在会见台湾大专澳门校友访问团,回答客人有关澳台关系的提问时作上述表示的。

  陈滋英说,再过四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就要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这是包括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在内的全 体中国人民的一件特大喜事。“九九”以后,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关系,是两岸关系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今年一月 ,钱其琛主任委员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宣布了中央人民政府确定的处理“九九”后澳门涉台问题的 七项基本原则和政策。这些政策对继续保持和规范澳门、台湾两地的交往、交流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促进两地的共同发展。 这七项政策的依据同香港是一样的,即一个中国的原则、“一国两制”的方针和澳门基本法。这就是说,台湾方面在澳门的活 动必须严格遵循一个中国的原则,决不允许进行“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等破坏祖国统一的分裂活动。

  陈滋英指出,长期以来,台湾在澳门的某个机构,其名称既违反一个中国的原则,又不符合“钱七条”关于“台 湾现有在澳门的机构可以适当的名称继续留存”的要求。但台湾至今仍不予更改。现在可以明显看出,这绝对不是偶然的,正 是李登辉推行“两国论”的具体表现。

  陈滋英说,我们要义正词严地告诉台湾的分裂主义者:你们的“两国论”是不能得逞的,你们拒不更改那个违背 一个中国原则的机构名称是不行的。


相关报道:维护祖国统一专题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中新社 > 新闻报道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Copyright(C) 1999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