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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八月二十一日电 北京“东方广场”今天发生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据东方广场建设工程指挥部的张传成介绍,上午十时十五分,工人在中区二号楼二层的仓库作业时,由于电焊火花引 燃了堆放在仓库内的德国陶氏材料(一种压缩泡沫),导致火灾发生。 上午十一时许,五辆消防车停在繁华闹市王府井大街左侧的东方广场建筑群楼下,消防人员分批轮流冲进楼内灭火。 中午十二时三十分左右,火势得到控制,浓烟渐小,消防人员开始陆续撤离。 东方广场是以香港长江实业集团为最大股东,由中国银行集团、中保集团、香港东方海外集团共同投资开发的房地产 项目,总投资额达十九点六亿美元,建筑面积约九十万平方米。 施工人员介绍说,由于内装修还没有开始,估计这次火灾不会有太大的损失,具体损失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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