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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台消息:国家新闻出版署20日发出“关于非新闻出版机构不得从事与报刊有关活动”的通知。通知指出:非新闻 出版机构未经国家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不得从事新闻活动;不得举办全国性的报刊评比、推荐等活动;不得组织跨省市的 报刊采编和经营人才的培训, 更不得擅自设立“新闻中介代理机构”,从事具有商业操纵性质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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