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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和规范私人企业发展 个人独资法呼之欲出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8月26日 09:03 华声报

   北京二十五日消息:中国立法人员今天在此间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审议个人独资企业法草案时, 继续对法律草案的修改情况展开热烈讨论。

  多数委员赞成尽快通过这部法律,以鼓励和规范私人企业的发展,将宪法新近确定的提高非公有经济地位的原则 落到实处。

  同时,还有不少委员对草案规定的独资企业投资人要“双重税收”以及其他限制独资企业发展的规定表示反对。

  所谓“双重税收”就是独资企业主必须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毛达如、黄长溪、杨国庆、张寿等委员说 ,这样的话,许多“个体户”将会不愿登记为独资企业,这类企业的发展将受到严重影响。

  支持尽快出台这部法律的来金烈和梁广大委员说,当前,下岗职工的安置是中国政府面临的严重问题,制定独资 企业法,鼓励更多的人从事私营企业,将会大大缓解就业压力,有助於解决一系列社会问题。

  王明时委员和全国人大农村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苏昌培提出,法律草案在许多地方仍然没有体现出党的十五大 和宪法规定的保护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精神,限制多於鼓励,甚至很难看到鼓励的措施,建议暂不通过。

  委员们还对草案最新修改稿增加的“个人独资企业中的中国共产党党员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活动”的规定展 开了激烈争论。

  李伯勇、侯宗宾等提出明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中的党组织活动,有利於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发挥党员应有的作用 。

  但是,朱相远、徐敦信、王涛、伍增荣、陈建生等委员则提出删去这一条,因为共产党员不论在哪里都要按照党 的章程活动,而法律规定也不应区别党员与非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