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网新闻中心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新闻 > 华声报 > 新闻报道
 


湛江特大走私案第二批人犯伏法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8月26日 09:05 华声报

  广州二十五日消息:继湛江“9898”特大走私案第一批案件宣判之后,湛江市中级法院、湛江市赤坎区、坡 头区、霞山区、麻章区法院今天下午同时复庭,对这一特大走私案系列案第二批四十三宗案件四十六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宣判。

  经审理,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二十六名被告人宣布一审判决。其中,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原湛兴实业公司经 理林柏青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 权利终身;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原湛江市外贸企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李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受贿罪判处原湛 江海关驻港口办事处调顺办事处科员王章隆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 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受贿罪判处原广东省公安厅边防局海警三支队支队长汤镜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 身;以受贿罪判处原广东省公安厅边防局海警三支队参谋长吴海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 明罪两罪并罚判处原湛江海关保税处处长吴木全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其他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一至十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湛江市霞山区、赤坎区、坡头区、麻章区法院也分别对洪 伟胜等二十名被告人判处了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