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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宁破除迷信拆除179座庙宇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8月26日 16:57 浙江日报

  本报讯:初秋时节,驱车海宁市农村,往日在乡间非法建造 庙宇中燃烧的香火再也见不到了。市委宣传部负责人介绍说:截 至8月23日,全市集中整治非法庙宇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179处 “回潮”非法建造的庙宇已全部得到了清理或拆除。

  近年来,海宁市农村出现了一批非法搭建的庙宇。到今年5 月,全市共有砖瓦和砖混结构以及草棚式非法庙宇179处,造成 封建迷信活动频繁,严重败坏了农村社会风气。面对这种情况, 海宁市委、市政府认为,对非法庙宇进行集中整治,是加强全市 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农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净化农村社会风气,倡导科学健康文化生活的一项实际行动。为 此,从6月开始对全市非法庙宇开展集中整治。

  海宁市在集中整治非法庙宇工作中,首先做到两个结合,一 是坚持疏导教育与依法强制执行相结合。通过多种途径向广大农 民深入宣传贯彻党的政策和法规,宣传整治工作重要性和推进农 村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性。同时,各乡镇还对“庙头”集中进行法 制教育培训,动员他们主动清除迷信物品和拆除非法庙宇。二是 集中整治与农村评创“星级文明家庭”活动相结合,市文明委专 门在狮岭乡召开现场会,推广“八星级文明家庭”创建经验。其 次实行四个同步,即整治与建立骨灰寄存堂同步,使原先寄存于 非法庙宇中的骨灰有一合法安身之处;整治与退耕还田同步,各 乡镇引导农民及时清除庙宇地基上的建筑垃圾,补种农作物;整 治与加快文化设施建设同步,通过确保农村11万只有线喇叭通响 率和努力提高有线电视入户率,开展经常性“三下乡”活动,用 健康、科学的文化和生活方式去占领农村思想阵地,引导农民向 现代文明生活发展;整治与加强管理同步,对整治清理后留下的 集体房屋,按属地管理原则,签订管理责任状,落实专人管理, 严禁死灰复燃。

  目前,市委将制止非法庙宇工作列入乡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年度目标考核。8月24日,市政府还与各乡镇专门签订了制止非 法庙宇“回潮”,实施长效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各乡镇也与所 属村签订了长效管理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