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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全面推行警务公开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8月26日 17:24 北京晚报

  

  (记者张扬)

  本报讯 从今天起,首都公安民警执法办案过程向社会全面开放,办事办案民警在“阳光”下操作,直接接受群 众监督,北京市公安局向社会全面推行警务公开制度。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强卫说,这是首都民警向全市市 民的公开承诺,如果有民警违规操作,群众可控告或投诉,违规者将受到责任处罚。

  据了解,北京市公安机关截至去年底,曾先后推出了公开刑事执法、治安行政管理及其他办事规范制度共计17 2项。此次全面推行警务公开遵循的是“便民利民,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公正执法,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和有 利于群众对公安机关监督”的原则。

  警务公开的含义就是在行政管理和执法办案中,凡涉及管理相对人或案件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依据、操作程 序和工作规范以及监督措施,除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公开的之外,都要公开。

  市公安局本月底将向社会推出一本15章13万余字的《北京市公安局警务公开细则》。书中公开了公安机关执 法办案实体、执法办案程序、办事办案手续、办结时限要求,既公开了法律法规依据,又公开了监督制约措施。这些公开措施 基本覆盖了公安机关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的各项内容和各个环节,可以说把首都公安的整个工作完全置于全市人民的监督之下 。

  据悉,市公安局将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上报纸、上计算机信息网、上电脑触摸屏、上墙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 警务内容。把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真正交给人民。目前公安信息网已经开通,群众可上网查寻警务公开的各项内容,网址是 :www.bjga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