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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哈纳斯自然保护区毁于一旦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8月26日 17:35 北京晚报

  

  本报讯 据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昨天报道记者日前在新疆采访时发现,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严重违反国务 院去年8月5日的紧急通知和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哈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破坏性的旅游开发,保护 区的自然环境和资源正在遭受着严重的破坏。

  走进哈纳斯自然保护区,记者看到一片忙碌的施工景象。面对着一座座拔地而起用原木构筑的小楼、被挖掘得千 疮百孔的草地和弥漫着烟尘的原野,让人难以相信这是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里。昔日宁静美丽的保护区如今变成了喧闹而杂乱 的建筑工地。像这样大兴土木的工地在整个保护区内竟然有40多处。

  根据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里开发旅游必须经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而 布尔津县是在没有得到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招商引资3000多万元在保护区内大搞旅游开发。

  国务院去年8月5日发出的紧急通知中要求各地占用林地的建筑工程一律冻结一年,凡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林地的 要严肃查处。

  记者就此问题采访布尔津县委主要负责人时,指出他们违反了国务院的规定,这位负责人以满不在乎的口气回答 记者:“你怎么说都可以……”

  建筑工地肆无忌惮地就地取材,没有石头就地挖,没有木头就地采。据统计,如此施工已经使得保护区内3万多 平方米的林地毁于一旦,甚至将保护区的大铁门也推倒了。保护区管理处曾要求县里把大门和牌子恢复原状,并立即停止破坏 性的旅游开发。但县领导却蛮横地将处罚通知书撕掉。

  有关专家指出,这种破坏性开发如果得不到制止,那么我国将永久失去这样一块极为特殊的生态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