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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警方实行警务“阳光”操作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8月27日 09:07 中新社

  中新社北京八月二十六日电 (记者 刘洪斌)北京警方今日起开始全面加大警务公开力度,这被视为深化公安体制 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市公安局局长强卫表示,除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公开的事项外,今后北京警务都将实行“阳光”操作。

  较早前,北京警方亦曾在局部范围内推行警务公开。先是统一规定户籍派出所的公开办事制度,在公开办理常住户口 手续的基础上,又公开了申办进京户口的规定,并在出入境、交管等审批各种证照的主要窗口单位,公开办事程序和有关规定 。至去年底,北京警方推出的公开刑事执法、治安行政管理及其他办事规范制度已达一百七十多项。

  包括出入境、治安、户籍、车管等在内的北京市公安局主要的下属窗口单位,近年来在加大警务公开的同时,亦通过 多种形式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不过,由于警务公开缺乏广度和深度,基本停留在公示、服务性等低层次上,民众对警务内容 及程序所知甚少。

  为此,今年以来,北京警方不断加大警务公开的工作力度,解决民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规范民警执法行为、 确保公正执法的同时,加快警务公开的工作进度。

  警方今天亦向民众公布了《北京市公安局警务公开细则》,强卫同时告诫他的部下们,注重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摒弃损害执法人员形象的特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