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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推出10项改革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8月27日 09:40 检察日报

  本报济南8月26日讯: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方面向记者透露, 全国检察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将从10个方面取得突破:一、加 大对下级检察院领导班子的协管力度;二、上下级检察机关干部 交流;三、领导职务任职资格考试考核;四、中层领导职位竞争 上岗;五、助理检察员晋升检察员考试;六、一般干部双向选择; 七、全员岗位目标责任制;八、统一公开招考;九、检察干警资 格考试考核;十、干部人事工作公开。

  记者了解到,在将要实行的统一招考制度中,对录用新进人 员,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用政法专业毕业生;今后检察机关 录用主任科员以下职务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考试录用制度;处 级(含处级)以下领导职务实行任职资格考试考核制度,考试考 核不合格的,将不能担任领导职务;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制度 将在更大层面上推行,逐步由部分职位竞争扩大到所有职位竞争, 由中层领导职位竞争扩大到主诉(办)检察官竞争。对领导干部 的选任还将实行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制度和领导干部辞职制度。

  在完善考核、兑现奖惩、建立奖惩分明的激励机制和优化组 合、及时淘汰、建立能进能出的代谢机制方面,也将有一系列的 具体举措出台。这些举措包括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定期分层次 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任用奖惩严格挂钩制度、违法违纪清理制 度、辞退制度、资格考试考核制度等。(记者赵信杜宗臣李玉花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