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新闻 > 北京晚报 > 新闻报道 |
本报讯:经市政府批准,从今天起,本市将向居民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对象为纳入城市管理的本市居 民户及按规定需办理暂住证的外地来京人员。征收标准为纳入城市管理的本市居民户每户,每月3元,按规定需办理暂住证的 外地来京人员每人每月2元。 持有北京市粮油帮困卡的低收入居民户及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户经街道办事处核准予以免征。向居民开 征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工作由各区县政府组织实施,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收取。所收费用全额上缴财政,专项用于城市生活垃 圾的处理。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北京晚报 > 新闻报道 |
Copyright(C) 1999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