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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通知做好《光明日报》发行工作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9月13日 10:06 光明日报

   本报讯:中共中央宣传部最近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总政宣传部,中直机关工委宣传部,中央 国家机关工委宣传部,中央金融工委宣传部发出通知,要求做好《光明日报》、《经济日报》2000年发行工作。

  通知指出:《光明日报》为全国性党报,是中央直属的立足知识界、面向全社会的报纸,是党团结知识分子的纽 带和桥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光明日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根本指针,坚持党性原则,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舆论、宣传作用。近 年来,《光明日报》社组建了报业集团,在进一步办好报纸、发展报业经济上都迈出了新步伐。为了进一步做好2000年度 《光明日报》的发行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将《光明日报》列入中央党报的征订范围,确保2000年的征订工作,在1999年订数的基础上做到稳 中有升。

  二、各级党委宣传部历来重视和关心《光明日报》的发行,并做了大量工作。请各地在2000年报纸征订期间 ,继续予以重视和关心,把《光明日报》列入重点发行计划,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巩固老订户,扩大新订户。

  三、在报纸收订期间,各级党委宣传部要与邮政部门密切配合。请各地邮局将《光明日报》列入邮局征订重点考 核范围,并定期检查收订进度,及时帮助解决收订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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