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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作家状告网站胜诉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9月19日 03:31 中国青年报

  9月18日上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大法庭座无虚席,引起广泛关注的王蒙等六作家状告北京在线网站侵 权案在这里开庭审理。法院最后判决被告世纪互联通讯技术公司败诉,从即日起停止侵权,向原告公开致歉,同时赔偿数额不 等的经济损失。轰动一时的六作家状告网站侵权案以作家胜诉告终,此案的审理结果对网上版权保护和国内网络的发展将产生 重大的影响。

  今年6月15日,王蒙等六位著名作家,通过代理律师,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由世纪互联通 讯技术公司主办的“北京在线”(www.bol.com.cn)网站,未经许可将他们享有完全著作权的文学作品登载到 网上,要求赔偿经济和精神损失。

  六位作家诉讼被侵权的作品分别为:王蒙《坚硬的稀粥》、张洁《漫长的路》、张抗抗《白罂粟》、刘震云《一 地鸡毛》、毕淑敏《预约死亡》、张承志《黑骏马》和《北方的河》。

  原被告双方均委托代理律师出庭。被告世纪互联公司的代理律师提出我国现有的著作权法对于作品上网并无明文 规定,互联网是新兴行业,网上提供信息具有数量多速度快的特点,在实际操作中会产生无法与信息源沟通等障碍。被告在网 上刊载原告作品并无侵权故意。

  法院的判决指出,作品上网是作品传播的一种新方式,作品的数字化行为本身并不具有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独创性 ,作品载体形式和传播手段的变化并不影响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因此,被告未经允许将原告作品上载到因特网上, 侵害了原告对其作品享有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被告应停止侵权,在自己的主页上刊登致歉声明,并分别赔偿原告王蒙、张 洁、张抗抗、毕淑敏、刘震云、张承志经济损失人民币1680、720、1140、5760、4200、13080元。 对于原告提出的每人精神损失费5000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驳回。

  记者注意到,新浪网等网络信息服务商的代表特意赶来旁听了这次庭审。他们认为,这个案件的审理结果对于国 内网站的发展具有特殊的借鉴意义,网站的经营应该更加规范。庭审后,被告代理律师也表示,北京在线转载这些作品时事前 应该给作家打个招呼。

  今年以来,国内有关网上版权的官司一起连着一起,人们对这个问题越来越关注。4月28日,第一例网上版权 官司在海淀区人民法院宣判,个人网站诉电脑商情报侵权案以原告胜诉告终,从而明确了网上作品受到保护。9月9日,被称 为“中国网络侵权第一案”的北京瑞得公司诉四川宜宾东方信息公司主页侵权案,判决复制主页的被告侵权,意味着网上主页 具有版权。这次作家告网站胜诉,表明作品上网也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目前,我国的著作权法正在修改之中,这几例网上版 权官司的审理,将为新著作权法的出台奠定基础。

  也有业内人士提出,过度保护网上版权会阻碍国内网络的进一步发展。目前中文网络信息资源还处于匮乏的阶段 ,现有作品的数字化也是促进我国科技文化传播的一项重要任务。例如,以国家图书馆为首正在启动我国的“数字图书馆”工 程,网上版权的问题如何解决就是一个难题。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有关专家提出,应尽快建立和完善我国的集体著作权管理等相 关制度,以使我国的网上著作权得到有效保护,同时也有利于国内网络的健康发展。本报记者 张东操 崔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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