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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震惊全川,在全国引起广泛关注的贪污大案“东锅案”在昨天作出终审判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 决:维持自贡市中院一审判决。 今年6月22日,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决被告人江仲生、马一中死缓;被告人何允明、程兆峰无期徒 刑,并处没收四人个人全部财产。四被告人向省高院提起上诉。省高院受理后,经过阅卷调查,决定不开庭审理本案。二审查 明:1996年底,“东锅股票”上市前期,四被告人将未上市的东锅股票卖掉获利。四人侵吞人民币均在200万元以上。 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特别巨大。省高院遂于昨日作出维持原判的判决。(龚小玲记者邓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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