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网新闻中心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新闻 > 南方日报 > 新闻报道
 


广东遏制假货泛滥动杀手锏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9月25日 11:49 南方日报

  本报讯:在昨天闭幕的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获得 通过,这一条例在打假部门的职权和对制贩假的处罚上都大大突破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省日益猖獗的制假贩假行为 可望因此得到有效遏制。

  据了解,我省是全国重点打假整顿地区,加大打假力度势在必行。目前,在国家还没有制定关于打假的专门法律、行 政法规的情况下,打假的规定只是零散分布于《产品质量法》、《商标法》等法律,这些法律对违法行为的覆盖不全面,惩处 轻微而且可操作性差。1998年,我省技术监督系统查处了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案件13107件,其中重大案件206件, 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仅有7件。

  针对这些问题,省人大常委会昨天通过的《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对制假、贩假行为进行 了严格界定,并制定了十分严厉的处罚措施。如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者,将要没收假冒伪劣商品、销售收入并处以2万 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假冒伪劣商品总值在10万元以上的,处以该批假冒伪劣商品总值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 节严重的没收相关生产工具、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并可依法吊销证照。

  条例对行政执法部门的职权予以明确规定,同时将其职权扩大。如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假冒伪劣商品被查获公告后, 违法行为人自公告之日起满15日不到行政执法部门接受处理的,行政执法部门可将假冒伪劣商品连同涉案物品予以没 收。

  据悉,本次会议还通过了《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批准了《广州市水 上治安管理条例》、《广州市地下铁道管理条例》、《广州市森林公园管理条例》,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决 议和人事任免事项等决定。 (记者毛哲、通讯员王菲)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南方日报 > 新闻报道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Copyright(C) 1999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