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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允许异地担保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9月5日 20:48 羊城晚报

  工商行试行办法出台?有人认为这一方式具有突破性

  本报讯: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中国人民银行日前批准了《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试行办法》。该办法令 人瞩目的一点是:国家助学贷款允许异地担保。一些高校教师认为,担保方式上的这一突破,打通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最大瓶颈 。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工商银行独家向全日制高校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在校生发放的,用于支付学费和生活费,并由国 家财政给予50%贴息的贷款。从今年9月1日起,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武汉、南京、西安、沈阳等8个城市的在校本 专科生及大学新生,可以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0天内,向学校提出贷款申请。

  根据有关金融法规,贷款担保人必须在贷款使用地,以便能执行担保人制度。但是,一个来自偏远地区的大学生 ,要在学校所在地找到担保人很困难。考虑到这一实际情况,有关方面特许国家助学贷款可以提供异地担保。

  据介绍,国家助学贷款担保可以是由自然人、法人提供的保证担保,可以由担保人以自己合法拥有的房产提供抵 押担保,也可以由担保人以自己合法所有的、由工商银行开具的人民币、外币存单或凭证式国债提供质押担保。确定无法提供 担保而家庭经济又特别困难的同学,可以申请特困生贷款。

  据了解,考虑到在校大学生的经济能力,在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方式上,国家也“网开一面”。以往包括个人消费 贷款在内的所有的贷款,都是贷款期内按月或季度“等期还款”。国家助学贷款要求在毕业后4年内还清,但毕业之前可以不 还,还款时间最迟可以在毕业后第1年开始。  (王季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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