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网新闻中心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新闻 > 中新社 > 新闻报道
 


日籍医师在京非法行医案被查处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9月7日 09:32 中新社

   北京9月7日消息:外籍医师到中国行医,必须取得中国颁发的《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否则将视为非法, 这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据此,昨天下午,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对一起因雇用日籍医师受处罚而引发的上诉案做出终审判决:支 持朝阳卫生局对违法单位做出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罚款的修改处罚决定。

  1996年12月31日,经朝阳区卫生局审理批准,位于朝阳区南新园的龙头房地产开发公司设立了医务室,属中 外合资性质,当时被核准的诊疗科目为“预防保健科”和“全科医疗科”。但在一年多后,陆续有群众举报反映,在医务室有 三名日籍医师持企业管理人员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从事诊疗活动,同时,按规定不能再分设其它科目的“全科医疗科”被 非法增设了口腔科、检查科、放射科。朝阳区卫生局接到举报后立即展开调查,证明确有此事。去年11月23日,卫生局向 龙头公司发出《听证告知书》。龙头公司提交了书面听证申请。12月15日,举行了听证会,龙头公司进行了质证、申辩。 听证会后,朝阳区卫生局对龙头公司医务室的非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8000元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龙头公司不 服处罚决定诉至朝阳法院。一审败诉后,上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昨天,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合议庭经审理后认为,龙头公司任用的三名外籍医师未取得《外国医 师短期行医许可证》,依法不能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朝阳区卫生局对龙头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正确。同时,根据卫生 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规定,“全科医疗科”不能分设其他科目,龙头公司称其医务室属中外合资性质,不适用《医疗 机构管理条例》的理由不能成立。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中新社 > 新闻报道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Copyright(C) 1999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