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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进行《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检查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9月8日 17:08 中新社

  中新社北京九月八日电:记者今天获悉: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在今年九、十月份对《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进行一次 较大规模的执法检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佩去人加王旁)云表示,此次执法检查的内容主要有三项:制定和落实配套法规的情况 以及实施义务教育的实际进展情况;保障义务教育经费及改善办学条件的情况;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情况。

  执法检查组将分赴河南、重庆、湖北、新疆、广西,五个困难较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检查,每处均由一位副 委员长带队。

  《义务教育法》颁布十三年来有力地推动了中国义务教育的发展,到一九九八年底,中国已在百分之七十三的人口地 区实现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已有九个省市全部实现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彭(佩去人加王旁)云说,《义务教育法》在贯彻落实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从全国看,一九九八年,有二十三 个省没有做到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教育基建经费的投入也没有真正落实,特别是农村中小学 校舍的维修和新建没有正常的经费渠道,只能主要通过群众集资解决。另外,在贫困地区,教师队伍无论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 都不能适应事业发展的需要,而且队伍不稳定。

  现在,在贫困、边远、民族地区女童失学、辍学的问题仍然比较严重。彭(佩去人加王旁)云希望社会关注女童教育 问题。她说,女童是未来的母亲,女童今天的教育程度,将在一定程度上决定新世纪的社会发展状况。

  彭(佩去人加王旁)云强调,此次执法检查要重点了解和研究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并以座谈会的形式同地方交 换意见。检查组要严格遵守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注意轻车从简,不吃请、不受礼。(记者 陈静 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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