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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贩婴案禁之不绝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4月25日 08:53 中新社网站

  香港中国通讯社四月二十四日台北消息:几天前,台湾桃园又发生贩婴集团媒介未婚妈妈贩卖婴儿之事,并发现“坐月子中心”可能居中媒介,证明新生婴儿因便于谎报亲生,仍是收养人的抢手货;这类禁之不绝的隐密式收养现象,等于间接提供贩婴温床。

  贩婴事件已在台湾多次上演,这种黑市买卖婴儿的行为,使得不便曝光的未婚妈妈,变成黑市觊觎的对象。而提供产妇休养的坐月子中心,在台湾出现至少已有十多年的历史,却一直尚未完成合法化的程序,因而良莠不齐,成为游说未婚妈妈出售孩子的渠道。此外,未婚生子比例在台湾多年来居高不下,未婚妈妈办理出养的比例亦最高。根据儿童福利联盟的资料显示,一九九七年办理出养子女的原因中,未婚生子占百分之五十三,比率最高;再以今年一至三月共一百一十五名出养妈妈的资料来看,未婚生子的妈妈仍有高达四成四的比率。

  这些出养妈妈的年龄有不少在二十岁以下,很多未婚妈妈甚至不敢让家长知道已经怀孕的事实,而出养孩子的年龄在一岁以下的比例亦是最高。在台湾的收养文化中,“年纪愈小愈好”仍被视为是收养的最高指导原则,而未经正式收养程序者常因出养一方不愿曝光,收养一方又有谎报亲生的念头,以致“隐密式”收养始终难以根绝。

  在台湾有多个不牟利机构提供正式收养服务,以防堵婴儿的私下买卖,但似乎金钱介入收养程序,总是难以完全杜绝。以近日的一宗新闻案例来说,未婚妈妈就亲自以新台币三十万元左右的价钱出售孩子。

  贩婴现象之所以无法根绝,儿福联盟出养组代理组长林雅萍认为台湾仍存在根深蒂固的传宗接代观念,收养的一方虽然不孕,但仍希望能透过管道假报出生,并登记有血缘关系的亲生子,于是私下出养管道很难根绝。有部分出养妈妈仍认为正式收养程序很麻烦,而且,台湾民间习俗总认为孩子是属于自己的,出养孩子一定要向收养人拿红包,透过正式管道必然没有报酬,也会让一些人打退堂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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