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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目前,广东省内很多商家和路桥收费站等以被银行授权为名而没收假币。5月1日起,它们就再无此权力了。因为从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只有人民银行、经人民银行授权的金融机构和公安机关才有权没收假币,而《广东省反假货币办法》因部分条款与《管理条例》相抵触而自行废止。 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人民币管理条例》明文规定,人民银行、经人民银行授权的金融机构和公安机关才有权没收假币,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不得转授权。届时,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各单位的转授权协议将自行废止,被转授权的各单位将无权没收假币。(谢艳霞) 全国展开反假币活动 四川去年缴了假币1598万元 盖了戳的假币怎么“跑”出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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