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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人索赔2681万 深圳妇儿医院感染事件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4月25日 13:53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王跃春)备受关注的深圳妇儿医院院内感染损害赔偿纠纷终于有了新的进展。两年前在手术中感染非结核分支杆菌的李苗英状告市妇儿医院及深圳市惠泽医疗用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一案,今天将在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截至目前,法院已受理了46名同类被感染者的起诉,向妇儿医院和惠泽公司共计索赔2681-0975万元,而首宗开庭的李苗英案索赔金额达303万元。46名原告于1998年4月~5月间在市妇儿医院求医,分别在剖腹产、妇科、儿科等手术中感染非结核分支杆菌,致使手术切口久治不愈,接受针药、清创、手术等治疗长达半年以上,身心遭受极大伤害。他们中年龄最大的50岁,最小的仅1岁半,绝大部分是二三十岁的育龄妇女。依据深圳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妇儿医院严重院内感染事件鉴定结论书》,46名受害者将错误配制消毒液的妇儿医院和未标明消毒液浓度的惠泽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感染及由此引起的全部治疗责任,赔偿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费。46名原告的索赔金额由7万余元~300余万元不等。

  首宗开庭官司的原告李苗英称自己是“受感染者中最重的一例”,自1998年6月发现感染返院治疗开始,她经历了长达9个多月的临床治疗,“精神多次濒临崩溃,身体免疫力全线下降”。她要求两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100万元。

  据了解,感染事件中的受害人从1998年10月开始就准备向法院起诉,法院以“共同诉讼不便于审理案件”为由,要求大家分开独立起诉。自1999年4月~2000年1月,福田区法院分别受理了这46宗起诉并单独立案。这次感染事件中共发现感染病人166例(据医疗事故鉴定报告,另说为167例)。据记者了解,除46人已向法院起诉外,已有至少20多人通过律师或自己同妇儿医院达成协议,获得51万元至7万元不等的“一次性补偿”,他们在协议中注明,保留追讨精神损失赔偿的权利。另有相当数量的被感染者以观望态度关注着即将开庭的索赔案,他们将以此决定用何种方式争取自己的权益。(

  感染事件回放

  1998年4月~5月份,深圳市妇儿医院发生严重的手术后伤口感染事件。从4月22日发现首例术后伤口感染病例开始,至8月20日止,共发现感染病人166例,其中妇产科138例,外科(包括儿科)28例。感染者分别在术后3天~58天内出现手术切口红肿、硬结、流脓等症状,伤口长时间不愈合。院方未及时向市卫生局报告感染病例,直至一个月后的5月27日才停止手术。后经权威检测,于6月9日判定感染病原是罕见的龟分支杆菌,同时发现该院错误配制消毒剂,将1%的消毒原液稀释了整整20倍,令用于浸泡手术器械的消毒液失去灭菌作用,从而造成大规模同源感染。

  事件发生后,卫生部门组织国内外专家对患者实施了抗菌类药物治疗、手术切除病灶、中医治疗相结合的治疗方案,至1998年底,大部分患者伤口闭合并出院,但是否“痊愈”尚无定论。长时间的药物治疗令许多患者留下脱发、内分泌紊乱、免疫力下降等后遗症。

  此次院内术后龟分支杆菌爆发感染在国内属首次发生,从发病率和治疗难度上讲,此次爆发感染在全世界也是首次,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

  1998年9月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妇儿医院严重院内感染事件原因及责任归属》写明:此案属“责任性医疗事故”,参与消毒液配制的何莹和叶英娣分别是事故的第一、第二责任人,院长陈一臻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本报记者王跃春

  今日庭审原告缺席

  本报讯:(记者王跃春)已移居美国的李苗英今天将无法出现在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的原告席上。

  4月18日,李苗英的代理律师拿到法院的开庭通知,立即传真至美国。次日,李苗英从洛杉矶发回传真,称:“本人现在美国,正在申请办理入籍手续,根据美国移民法规定,申请人在申请时间(25个月)内不可离境,如有紧急情况必须离境须到移民局办理请假手续,审批时间为一至两个月。如擅自离境,将取消入籍申请资格。”鉴于这种特殊情况,李苗英无法在短短一周内赶回深圳。

  起诉过程一波三折

  对于46名原告和众多被感染者而言,今天是不同寻常的一天。从决定拿起法律武器争取合法权益的那一天开始,他们已整整等待了一年零九个月。

  早在1998年7月下旬,不少被感染者及其家属就找到律师,希望通过诉讼途径要求赔偿。120名受害人以集团诉讼的方式先后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市妇儿医院承担巨额赔偿,均未获准立案。

  众患者随后向福田区人民法院起诉,至今年1月共有46人立案成功。

  包括李苗英在内的两名受害人按300万元的标的起诉至市中院,中院受理后又将此案移交给福田区法院审理

  最小的感染患者:李一航索赔84万

  李一航机灵可爱,由于两年来三天两头到医院治病,他已不再害怕打针了。

  在武警总队深圳医院狭长的输液室里,经常可以看到一名瘦弱好动的小病人李一航:孩子的右手套着输液针头,左手抓着木椅靠背,屁股如坐针毡。他还不到3岁半,两年前,在深圳市妇儿医院施行了包皮切割手术时,不幸感染分枝杆菌。

  恶梦之后告上法庭

  妈妈刘洪波说,一家人为了儿子所经受的痛苦折磨,像是一场恶梦---那是1998年4月中旬,刘洪波和丈夫带着一岁多的儿子到深圳市妇儿医院做了包皮切割手术。10天过去了,他们发现儿子的伤口一直没有愈合迹象。询问医生,医生说没事,但是两个多月后,儿子的情形依旧。这时,传出一个恐怖的消息;李一航及其他166名患者全部感染上了分支杆菌。深圳市妇儿医院也采取了紧急治疗措施,几乎将所有类型的抗生素药物都用到了李一航的身上,结果收效甚微。半年以后,李一航的头发全部脱落,肝功能和心电图异常,肠胃中辅助消化的粘质被严重破坏。看着儿子一天天消瘦下去,去年中,夫妇俩向广东省卫生厅提起申诉,请求专家组对儿子的医疗事故进行鉴定,但是没有回复。无奈之余,夫妇俩聘请律师,将深圳市妇儿医院等责任单位推上被告席,要求赔偿损失84万元。

  索赔84万不多

  刘洪波夫妇向记者算了一笔账:近两年来,家里专门请了一位保姆照顾孩子,雇佣了司机随时准备送儿子上医院,亲戚朋友四处寻医问药,先后请广州、北京、上海等地的专家来深圳会诊,每年的花费不下10万元人民币。经多方诊治,李一航的身体发育渐趋正常,但由于体质差,长期感冒和咳嗽,又引发了支气管炎,并有转成慢性、趋向恶化的危险。频繁腹泻,消化功能极其衰弱,肠胃状况时好时坏,三天两头打吊针,注射葡萄糖液,增加营养物质。而且,儿子长大后会为会丧失生育功能?今后的治疗会不会更加艰难?所以,索赔84万并不算多。本报记者苟骅

  不愿透露姓名:她也索赔303万

  “整整两年了,手术留下的可怕的后遗症一直折磨着我,让我身心受到巨大的创伤。所有的这一切都是因妇儿医院不负责造成的。”商心(化名)女士向记者哭诉了妇儿医院带给她的灾难。

  手术感染孩子夭折

  1998年4月,商心入住妇儿医院待产。她清楚记得临产前夕,产医区的朱医生来到病房,刻意对她提起医院出现病人被感染的事。但不知怎的,朱医生忽然欲言又止。后来她得知当时已出现8例感染,然而医院对“感染事件”根本没有引起注意,亦未采取任何措施。4月30日,商心上了剖腹产手术台,产下一婴儿。手术后,她复查过一次,但医院仍未将很多人被感染一事相告。

  孩子出生后不久不幸夭折,商心在悲痛中回到父母身边寻求安抚,刚到西安一周,手术缝合的伤口开始疼痛,伤口由针眼般大裂至一公分左右。商心到西安某医院就诊后,医生明确告知,这是手术感染所致,但具体是何种原因查不出来,建议回到手术医院查明治疗。

  医生慌了我惊惧万分

  商心焦急赶回深圳妇儿医院就诊。当时此类感染在全国尚无先例,该医院开出普通抗生素治疗后,丝毫不见好转。“医院都慌了,当时我真是惊恐万分,以为病入膏肓了。”医院第二次会诊后,要求商心住院治疗4个月。期间,商心服用了大量的对肝功、听力及免疫力有较大影响的大剂量抗生素。1998年6月底,医院开出猛药“丁铵卡娜”(抗结核抗生药)。服用的第二天商心感到耳鸣。她向医院反映后,医生说,伤口要想治好,又不影响生育,只能用这种药,并强调,停服此药半年后,耳鸣便会自动消失。

  “1999年初我就停服医院处方药,但耳鸣一直持续到今,三五天就会耳鸣一次。”商心愤愤地说,从服药至今,她的头发已大量脱落,一头浓密的乌发早已不在。脊柱疼痛得厉害,原来精力旺盛的她,每天坚持跳1小时的健美操。现在却很容易疲劳,不能从事任何剧烈运动。让商心难过的是,受感染的消息传出后,周遭的朋友同事态度大变,眼神变得怪异,开始远离她。“我感到自己是不健康的人,是另类。”原本豁达的她实在受不了这些冷漠的氛围,她黯然离去。

  不知能否生育希望公正判决

  目前,商心她只能服用复合调经、增强免疫能力的药,还找不到根治后遗症的良方,也不知道还要忍受病魔折磨多久。而最让商心两夫妻担心的是能否再生育一事。医生说商心子宫的伤口、内壁皆受感染,B超检查不能判断能否正常发育。另外的两种检查方式又有一定危险,医生不敢轻易操作。全身心等待下一次孕育的小夫妻陷入无限的苦恼中。

  “所有的这一切痛苦都是不负责任的医院给我带来的!”商心自1998年底就已状告妇儿医院,要求索赔医疗赔偿和精神损失共计303万元,她希望法庭能尽早对此作出公正的判决。本报记者欧阳健

  去年立案今日开庭有原因

  本报讯:(记者卢嵘)在备受关注的深圳妇儿医院感染索赔事件开庭前夕,记者就有关的法律诉讼程序问题咨询了法律界的人士。

  从去年7月法院立案至今,为何到现在才开庭?据了解,这是因为此次感染事件的受害者有部分人对深圳的医疗鉴定提出异议,向省里的医疗鉴定委提出重新鉴定,由于各人受感染的情况不同,因此,按照有关程序,要等省里的医疗鉴定出来以后,法院才能开庭审理此案。

  原先,部分受害者认为感染受害的性质相同,准备以集体诉讼的形式讨个说法,但是在立案的过程中只能分开立案。法律界人士认为,虽然此案在内容上存在相互关联的内容,但是各人的受感染的过程不同,感染造成的后果也不同,个人提出的诉讼要求不同,因此要分开立案,分别审理。

  至于为何个别巨额诉讼达到了中院的立案标准不能在中院立案,仍要在区法院审理,据介绍,中院的标的立案标准指的是财产案件,这种案件不受标的影响,依法律程序应该由医院辖区的法院审理。

  由于此案受到各方关注,因此法院将通过审理其中的典型案例为以后的有关诉讼打下基础。

  已签订赔偿协议的受害者陈国香表示:我仍要告妇儿医院记者游细平

  本报讯(记者游细平)“尽管我已和深圳市妇儿医院签订协议,但医院没有按协议书的规定办,我仍然要状告市妇儿医院,维护我的正当权利。”已与市妇儿医院签订了调解协议书的陈国香昨日向记者诉说了她的不满。

  1998年3月18日,在律师的调解下,陈国香与医院签订协议书,依法自愿达成处理协议:陈国香受龟型分支杆菌感染,医院表示道歉。市妇儿医院同意除对其误工费和护理费按深圳市平均生活费及国营单位平均工资为标准的补偿外,还保证陈国香享有对住院病人住院期间家属伙食费免予抵扣,签订本协议一周年内,安排一次免费全身检查。医院除负责陈国香治疗龟型分支杆菌的全部医疗费用外,另向陈国香一次性补偿76942-1元。

  协议还规定,采取诉讼途径的同等条件病员经法院生效判决的精神损害赔偿如果比本协议高,则医院将负责补足少付部分;如果法院生效判决使其获得的精神损害赔偿比本协议更少,则乙方保证甲方不需退多付部分。医院郑重承诺,如陈国香今后出现因与本次龟型分支杆菌感染直接相关的后遗症、并发症,或该感染再次在陈国香身上复发,经专家鉴定后,仍由医院负责免费治疗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陈国香说,此协议签订后,医院并未履行协议的内容。感染事件后,她的身体便变得很虚弱,以前她是从事健美的工作,现在她行动十分吃力,经常头痛、关节痛、肠胃不好,吃了很多药都无效果。于是她曾多次向医院提出治疗和作全面检查。但协议签订一年多了,医院至今还未对她做一次全面的身体检查。对此,她相当不满。

  陈国香说,她将密切关注此案的审理,如果法院判决赔偿比她的高,她将向法院提出起诉,提出正当的索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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