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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月二十五日消息:针对近年来中国机动车保有量迅猛上升的形势,机动车管理办法将作出重大调整。 这些措施包括:设立机动车登记证书制度,开办抵押登记业务,委托国有大型企业代办牌证,允许暂住人员和军人在暂住地办理牌证等。 这是新华社记者从今天在北京举行的机动车登记办法专家论证会上了解到的。 据介绍,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国机动车的保有量从一九六0年的二十二万辆猛增到去年的五千四百万辆。而相关管理办法从一九六0年颁布以来却一直未作修改,改革现行机动车管理办法迫在眉睫。 目前中国车辆的行驶证实际上具备证明车辆合法行驶和财产所有的双重作用。但由于行驶证必须随身携带,难以保障经济活动双方的权益。正在起草中的机动车登记办法将行驶证的双重作用分解。今后,行驶证仅作为车辆上道路行驶的法定证件,另外增发机动车登记证书,作为机动车登记的证明文件,由车主保管,主要记录车辆的有关转籍、过户等情况,也可以用来记录车辆肇事损坏的情况。 改革后的机动车管理办法将开办机动车抵押登记业务,为企业、银行开展抵押贷款售车、分期付款售车和以车辆为抵押物的小额消费贷款业务提供了保障。此外,暂住人员和军人在暂住地办理牌证也将有望成为现实。 为了支持国有大型企业的发展,今后,国有大型汽车生产企业销售本企业免检品牌汽车的专销店,将有可能实现代车管所直接办理牌证业务。 相关报道:利用互联网 公安部就《机动车登记办法》征求意见 附件二:机动车号牌的分类、规格、颜色及适用范围表 附件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种类及登记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草稿)(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草稿)(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草稿)(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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