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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报讯:据市场报报道,从今年4月起,北京地区高校学生参加校外勤工助学活动须领取“勤工助学证”,佩带与身份相符的上岗证才能上岗。 校外用人单位必须向学校提供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和相关的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不得招录未经学校勤工助学管理服务机构许可的学生,不得要求学生从事任何形式的违法活动,不得聘用16周岁以下的学生。 同时,发给学生的报酬不应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对在勤工助学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的学生,用人单位要比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给付一次性赔偿。 相关报道:北京高校学生勤工助学将有法可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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