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新闻 > 南方日报> 新闻报道
 


广州推行邮政服务代理制 单位个人均可经营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04月29日11:01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何少英、通讯员杨明)广州市邮政局从昨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邮政服务代理制,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一经授权,均可经营邮政业务。

  邮政业务代理制是指邮政企业通过签订邮政业务代理协议的方式,将邮政商标、品牌的使用权,邮政业务的经营权等授予代理人,代理人自行提供场地、人员、设备等其他必要的投入,按邮政业务规章制度和服务规范要求来经营,自负盈亏,并通过发展业务取得合法收益的一种经营方式。

  据邮政部门介绍,凡申请开办代理邮政服务网点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具备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相对独立门面或柜台,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合法经营单位或有本市居民身份证的个人等条件,双方在互利、平等、诚信的原则上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旦获得授权成功开办的代理人,将统一使用邮政的品牌,穿着邮政服饰,按照有关的规定依法经营各类邮政业务。

  据悉,市内各邮政支局负责接洽和办理代理申请。





相关报道:国家邮政局将采取措施严惩低于面值销售邮票
          成都邮政开全国先河 今始可邮购可口可乐
          香港邮政推出香港与内地双向邮政汇款服务


请您点击此处就本文发表您的高见

欢迎下载信息即时传送软件-新浪点点通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南方日报> 新闻报道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本网站所刊登之新闻标题及内容,皆由合作媒体提供,不代表新浪网本身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