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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报讯:日前市人事局出台了《天津市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试行办法》,这是本市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它标志着沿用了几十年的固定用工制度从此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新机制。 近年来,本市各级人事部门围绕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在具有代表性的文化、教育、卫生等系统进行了以聘用制为重点的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取得了一些经验。在经过自下而上的反复研究论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聘用制试行办法。此办法对聘用岗位的设置、受聘人的条件、聘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续签和解除,聘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工作报酬、保险福利待遇、工作纪律、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人事争议处理、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双方约定的具体事项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同时,新的试行办法还对聘用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也做出了详细的说明和规定,要求各单位在实行聘用制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尊重单位用人自主权和个人择业自主权,实行能者上、庸者下的新机制,力求使单位的工作不断创新,不断发展,不断进步,不断上新台阶。新的聘用制试行办法从即日起开始实行。(赵维国张少军) 相关报道:医疗机构人事制度三大突破 四川出台重大人事政策 两地分居搭鹊桥 镇江年内完成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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