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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范围扩大 北京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年限延长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05月04日03:38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钟鞍钢)由北京市计生委、市司法局联合举行的《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大型宣传月活动日前在京拉开序幕。全市近万名计生、司法、卫生、教育、文化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走上街头、集市和田间地头,向群众宣传北京市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

  据了解,修订后的条例已于去年10月1日实施,与之配套的4个市政府规章4月1日开始实施。修订后的条例把生育指标管理改为生育服务证管理,并把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年限从14岁延长到18岁;还将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范围扩大到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夫妻,同样可以享受独生子女家庭待遇;规章中还增加了“为农村独生子女的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的条款;凡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但不生育的夫妻的奖励金额从500元至1000元提高到1000元至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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