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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杨庆伟不听空姐劝阻在飞机上打手机,带往派出所调查处理时,其儿子用金属桶猛击空姐头部致其当场晕厥。昨日,中国西南航空公司及该公司空姐吴雪莲,将打人的13岁少年杨某及其父亲杨庆伟推上被告席,双流县人民法院东升法庭于昨日正式受理此案。 据了解,今年2月13日,中国建筑材料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兼西北办事处主任杨庆伟,带着儿子杨某及妻子乘坐中国西南航空公司(下称“西航”)SZ4412航班由昆明飞往成都,杨庆伟自登机进入客舱后两次使用手机进行通话。当飞机开始滑行即将起飞时,杨庆伟再次使用手机通话。该航班乘务员吴雪莲、胡蓉及吴晓莉等先后上前劝阻,杨庆伟仍拒绝停止使用手机,该航班机组只得将此事报知双流机场公安分局派出所。 飞机于22时50分许到达双流国际机场后,双流机场公安分局派出所警务人员将杨庆伟全家及吴雪莲、胡蓉等人带到分局调查处理。而就在调查处理的过程中,站在杨庆伟身后的儿子杨某乘人不备,拿起机场公安分局大厅内的金属垃圾桶猛击吴雪莲的头部,致使吴当场晕倒过去。吴雪莲当即被送往机场卫生队救治抢救,后又急转华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经诊断为头部外伤及脑外伤,至今不能上班。 中国西南航空公司及吴雪莲共同请求法院:判令杨庆伟及其儿子公开承认错误,并赔礼道歉;要求杨庆伟支付中国西南航空公司医疗费共计13000元人民币;并支付吴雪莲医疗费7000元;交通费500元;误工费20000元及精神损害赔偿费150000元,共计177500元人民币,且承担该案诉讼费。 相关报道:澳大利亚华人网友评西南航空姐状告乘客事件 综述:西南航空姐状告乘客事件始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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