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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在全市近期开展的打击制贩假币犯罪联合行动中,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一起金额154.15万元的假币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肖全荣、刘春梅、周运丽以购买运输假币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13年、11年和罚金15万元、13万元、11万元。这是本市法院迄今审结的最大数额的一起假币犯罪案件。 肖全荣、刘春梅、周运丽都是河南人,3人1999年9月中旬结伙到广东省陆丰市分别购买假人民币45万元、60万元、55万元。为了掩人耳目,他们把假币裹在毛毯里并装在编织袋中,佯装成打工人员携带行李的模样。但是她们万没想到的是,在106次旅客列车上被“火眼金睛”的铁路乘警人赃俱获。经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权威部门鉴定,3被告人携带的均是机制胶印1990年版100元面值的假人民币。王丽 相关报道:中国首例假币没收案在沪审结 天津侦破一起贩卖假币案 广东电白破获一起贩卖假币案 青岛市一季度查获假币21万 缺钱指望赌博挣 输掉摩托卖假币 四川去年缴了假币1598万元 广东陆丰腐败保护伞使假币泛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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