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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警方悬赏30万缉拿原阜新市公安局局长毛景祥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05月17日02:20 辽沈晚报

  本报讯:(记者董丽娜许刚报道)为尽快缉拿通缉要犯原阜新市公安局局长毛景祥,辽宁警方决定将原定的10万元悬赏金增加至30万元。这是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的。

  犯罪嫌疑人毛景祥于1996年至1997年任阜新市公安局局长期间,涉嫌贪污、挪用公款数十万元,并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阜新市人民检察院于1998年6月8日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毛景祥携妻子史淑珍、外甥女刘学清外逃。今年1月18日,辽宁省公安厅发布第11号通缉令,将其作为我省追逃的头号人物,承诺对提供重要线索抓获毛景祥的有功人员奖励10万元。为加快破案速度,昨天,省公安厅和阜新市公安局联合成立专案小组,并决定将悬赏金增加至30万元。

  日前,有关毛景祥的通缉令已在阜新市各媒体播发,并张贴于全市部分主要街路,毛景祥案在阜新全城再次引起轰动。

  毛景祥,男,1937年8月21日生,身高1.74米,体态较胖,方脸,左上额有5厘米长的疤痕,身份证号码:210902370821151。

  史淑珍,女,1939年12月生,身高1.62米左右,长脸,肤色较黑,身份证号码:210922391219004。

  刘学清,女,1971年6月生,辽宁彰武县人,身份证号码:210922710616752。

  专案组举报电话:024-86903433转3208868450880418-282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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