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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北京5月17日消息:今天上午,公安部发布实施《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和《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评级 准则》。这标志着中国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工作已经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轨道。 据介绍,目前世界上计算机病毒已达4万多种,而且还在以每月近300种的速度增加。在中国,近两年计算机 病毒 的发作频率以每年翻一番的速度增长。仅去年和今年的4月26日,全国就有数十万计算机用户的宝贵数据被CIH病 毒吞噬 。 据了解,“办法”和“准则”突出强调:政府鼓励有关部门、生产企业、新闻媒体、研究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在 经过 严格检验、确认后,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计算机病毒疫情。明确了计算机病毒的认定工作必须由公安部公共信息网 络安全 监察部门批准的机构承担。 “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在非经营活动中有发现制作、传播病毒的 ,由 公安机关处1000元以下罚款。在经营活动中有此行为的,没有违法所得的,由公安机关对单位处10000元以下 罚款, 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是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北京晚报的消息说,“办法”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虚假的计算机病毒疫情。如有违反规定的 ,由 公安机关对单位处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负责人员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 以50 0元以下罚款。“办法”还对“计算机病毒疫情”的含义作了明确规定,“是指某种计算机病毒爆发、流行的时间、 范围、破 坏特点、破坏后果等情况的报告或者预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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