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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质监局提醒市民液化气瓶安全隐患多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05月19日11:09 南方日报

  本报讯:笔者昨天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目前我省液化石油气行业的安全状况不容乐观,过期、残劣钢瓶充装使用现象并不少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针对这种情况,省质监局将从下半年开始进行一次全省性的大检查,尽量消除这一重大安全隐患。

  据了解,我省共有经营储备、充装液化石油气的企业650多家,气瓶约2000万只。由于社会化经营,多数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素质较低,安全生产意识薄弱,不顾安全的违法违规或不正当竞争现象较为普遍,突出的表现是过期钢瓶和残、劣钢瓶充装使用,导致事故时有发生。仅今年以来,全省液化石油气钢瓶发生爆炸及由此引发的火灾事故达16宗。针对这种情况,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将重点整治液化石油气行业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对钢瓶的充装前检验制度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继续使用过期钢瓶和残劣钢瓶。

  此外,省质监局昨天还通报了国家质监局去年对全国66家液化石油气瓶制造企业钢瓶产品质量抽查的结果。其中有18家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的部分企业名单见附表),我省8家被抽查的企业的产品全部合格。

  省质量技术监督人员提醒市民,自用钢瓶到期要及时送检,发现超期的钢瓶即不能使用。另外,鉴于国家此次抽查有31%的外省钢瓶制造厂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而我省厂家产品质量相对较好,用户在选购钢瓶时应注意考察产品质量,尽可能选用我省产品,这样质量较有保证,即使出现问题也容易追踪处理。(邓永鸿、邓红辉)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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