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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等法院建立“回避档案”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05月24日17:01 羊城晚报

  本报讯:(记者李宜航、通讯员苏大清报道)为了在法官和当事人及代理人之间筑起一道“隔离带”,防止和消除“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最近建立起508人的回避档案---凡入档人员均不能担任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最近,全省三级法院对法院审判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以及本院审判人员及其工作人员离任后是否从事律师行业的情况逐一进行了调查,并造册登记。省高院将全省三级法院的回避登记情况进行了汇总,建立了全省法院有关人员回避档案。据统计,全省法院审判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从事律师行业的共计280人,法院审判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离任后从事律师行业的176人,两年以内离开法院的人员52人。按照规定,上述508人均不能担任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当事人如对对方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有所怀疑,向法院提出申请后,可以查阅回避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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