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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公安厅推出十项出入境新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05月26日22:12 中新社

  中新社海口五月二十六日电(记者顾时宏)海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为方便群众,今年以来在“中国公民赴香港进行非公务活动的商务签注”、“中国公民赴港澳探亲”、“台湾居民来琼定居”、“中国公民赴澳门进行非公务活动的商务签注”及“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等方面推出十项便民新举措。

  据海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介绍,这十项举措是:一是进一步放宽了“中国公民赴香港从事非公务活动的商务签注”的条件、范围和时间,今年的商务签注指标也由原来的一千个增加到一千五百个。二是新增加了赴澳门从事非公务活动的商务多次签注审批业务;三是放宽赴港探亲的范围,增加了指标,将原仅限“在港直系亲属”范围扩大至在港澳的“近亲属”。海南赴港探亲的指标也增加到每天六十个。四是放宽了台湾居民来琼多次签注的期限,由原来一般只能签六个月最长一至二年,现放宽为根据不同情况可办理一至五年的有效签注;五是新出台了台湾居民来琼定居的审批办法;六是对外国人的签证实行贴纸制度签证;七是进一步完善赴港澳地区定居的审批办法,使用电脑计分、依分数高低依序放行的办法;八是新开展赴港就业及由香港出国的审办业务,从今年起海南省居民可凭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就业许可证在户口所在地公安出入境部门申请办理;九是进一步放宽出国条件,简化出国手续。公民申办因私普通护照提供的境外资料,取消“国外经济担保书”和“境外邀请函公正、认证”等;十是办理证照实行银行代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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