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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拉萨五月三十日电中国西藏自治区今天颁布《西藏自治区边境管理条例》,将于六月一日起施行。 《条例》包括国(边)界管理、边境管理、边民往来管理、法律责任等部分,对于加强西藏边境地区的管理,维 护中 国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保持边境地区的稳定,发展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往来,实现依法治边有着重要意义。 《条例》的实施还将进一步推进西藏地区边防保卫事业的发展和公安边防部队现代化、正规化进程。 中国西藏自治区和印度、不丹、锡金、尼泊尔、缅甸和克什米尔等五个国家、地区毗邻,边境线长四千多公里, 约占 中国陆地边界的五分之一,是中国管辖国界线最长的省区之一,其中边境管理区占全区总面积的百分之二十五点八。(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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